龙口镇财政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鹤财农〔2022〕31号),现将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资金(第一批)--2021年江门市鹤山市扶持村集体经济省级试点发展项目15万元下达给你们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22年“农林水支出(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二、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附件指定项目(见附件),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本次下达资金必须当年使用完毕,请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快项目开展进度,请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快项目开展进度,市财政将全额授权给各镇(街),附件: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资金(第一批)—2021年江门市鹤山市扶持村集体经济省级试点发展项目安排表鹤山市财政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8日附件:(农56)2022年江门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资金(第一批)—2021年江门市鹤山市扶持村集体经济省级试点发展项目安排表.docx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