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19〕31号)和中共尤溪县委尤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尤委〔2019〕4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各乡镇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从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中安排,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项目资金通过上下级调度,请各乡镇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时将资金下达,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19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配套资金分配表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