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新区经济发展局、佛山(云浮)产业园管委会: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入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你们加强产业共建奖补政策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一)本次项目入库申报的企业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8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8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21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涉及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有关措施实施要求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129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企业项目享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事项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20〕163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及《云浮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年)》等文件要求开展申报,申报材料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企业于受理截止日期前登陆云浮市工信局项目评审验收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5.200.8:6888/web/smep)开展申报,(三)产业共建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四)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会同产业园管理机构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五)产业共建扶持资金按“谁审核、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二、请组织对2021年前已入库的项目填报《2023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库项目情况表》(附件1),于6月19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附件:1.2022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库项目情况表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3.云浮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年)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0日(联系人:孔得宇、袁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