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国有集团:为规范高邮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我局拟制定了《高邮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诚请贵单位研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6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意见建议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联系人:李明道,联系电话:18994869232,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602室,附件:高邮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高邮市财政局2022年5月20日附件1:01高邮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03苏财规〔2021〕7号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