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张家界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拟对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张家界供电分公司等342家符合条件的市本级企业进行稳岗返还(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实名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情况认真审核,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监督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失业促进科:8230122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8296919市就业服务中心基金管理科:8222056附件:2022年度张家界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