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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22-05-20
一、明确气化服务价格定义及内涵气化服务价格是指接收站向用户提供将液化天然气进行气化处理及相关必要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接收站最高气化服务价格,各接收站可在不超过最高气化服务价格的前提下,三、完善价格制定方法最高气化服务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即通过核定气化服务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再除以气化量进而核定气化服务价格,准许收益率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气化服务与其他服务共用的成本和资产,四、合理设定价格校核周期最高气化服务价格原则上每三年监审校核一次,各接收站具体气化服务价格调整应及时报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按照气化服务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各环节成本情况确定,六、强化信息公开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最高气化服务价格,接收站应通过门户网站、公平开放信息平台或其他有关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具体气化服务价格,制定气化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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