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及湖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选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通知》(湘交工办〔2022〕2号)要求,经县市申请,我局进行初步审查,推荐吉首市申报创建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刘兵,联系方式:0743-8563021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团结西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