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电解液”的补充公示一、补充公示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的相关基本情况补充公示说明如下:我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http://www.scps.gov.cn/info/3345/95962.htm),于2022年5月10日和2022年5月12日分别在眉山日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项目涉及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内容变化情况如下:公示内容原第一次环评公示和征求意见稿的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公示内容(备案变更前)备案变更后的内容变化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年产30万吨电解液名称变化评价的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液,本次评价仅涉及一期年产30万吨电解液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一期年产30吨电解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罐区、仓库、电解液车间、综合楼、公用工程楼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0万吨电解液生产能力,工艺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等原则上采用标准化产品,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液,配置运输泵、卸车泵、配置釜、储罐、过滤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0万吨电解液生产能力,工艺设备、管道、仪表、电气等原则上采用标准化产品,即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内容可代表备案变更后的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公示内容,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