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270号)、《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琼科规〔2021〕7号)相关规定,我厅于2021年12月21日公布《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研发机构(第一批)名单》,2022年4月26日,海南空天信息研究院向我厅来函,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海南研究院名称已变更为海南空天信息研究院,请求支持其继续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研发机构(第一批)名单中“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海南研究院”机构名称变更为“海南空天信息研究院”,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其他信息不变,请予以办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杨仪,电话:6530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