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从即日起暂停实施《盐田区知识产权和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规定》(深市监盐规〔2020〕1号)第四条至第八条的有关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并将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取消或者调整相应资助政策,我局将在政策调整工作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优化知识产权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特此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2022年5月20日转载时间:转载时间:转载时间: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推荐使用最新版IE浏览器或Chrome、Firefox、Safari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