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慈政办发〔2020〕49号)、《慈溪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暂行办法》(慈农〔2017〕109号慈财〔2017〕249号)、《慈溪市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慈农事议办〔2015〕1号)等有关规定,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镇(街道)审核,结合各地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验收结果,拟拨付奖补资金1192.60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448.27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744.33万元(明细详见附表),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63976716、63976387,附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2022年第二批)拨付明细表慈溪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0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