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凡是进入常州市贮存、加工、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目前以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为主),在贮存、加工、经营前须自主选择到常州市区或溧阳市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的消杀和核酸检测,如已持有省内其他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仓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可不进入常州市区和溧阳市集中监管仓,2.对于进口冷藏食品和除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外的进口冷冻食品,取得对应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后方可贮存、加工、经营,3.所有的进口冷链食品(含冷冻、冷藏,含食用农产品)都需要实施追溯管理,如实填报商品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上传材料与实际货物一致,4.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三专”“三证”和“四不”的管理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