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该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情况温宿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1月28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协调解决五中西侧土地拆迁的报告》,同意该土地征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二、征收范围、面积及土地现状温宿县五中西侧涉及土地征收面积260余亩,(具体以实际征收区域面积为准)三、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补偿参照《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关于温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温政办〔2020〕39号)执行,征占树木补偿参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执行,四、异议反馈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宿县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联系电话:13657521519五、补偿实施征地补偿实施等有关工作由温宿县城市建设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公告张贴之日起计算,温宿县人民政府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