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同意安徽龙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2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系部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新技术处,电话:0551-62871745、62871675,通信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邮政编码:230001,附件:安徽省2025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5日相关附件:1、安徽省2025年第一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