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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未完成部分第三方粪肥还田实施主体的公告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 2025-04-25
一、遴选对象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还田全过程实施的主体(含提供第三方服务和种植主体自行还田的堆沤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7、实施主体应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还田全过程服务,8、已完成堆沤粪肥(或原料)和沼液检测报告(自行还田种植主体),附件:1、上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4年未完成部分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第三方服务实施主体)2、上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4年未完成部分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自行还田种植主体)3、上高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未完成部分实施主体申请表表格下载样表示例上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5日附件1:上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4年未完成部分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第三方服务实施主体)主体名称:序号评分标准得分1畜禽粪便处理场地(15分)畜禽粪便处理场区(地面硬化、有防渗漏、防径流和雨污分流)有一定规模,现场已有未完成堆沤畜禽粪污3000吨以上的得5分,(30分)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堆肥原料有完善进货记录且与上高县域内畜禽养殖企业签订合同的得10分,②提供所有批次堆肥数量和每批次堆肥生产的工作日志(含混料时间、混料种类、混料量、混料比例、每次翻抛记录、翻抛温度、堆沤完成时间及其他情况等)的得10分,能提供合理的粪肥还田实施进度及保证措施、粪肥运输及施用方案、粪肥还田安全保障措施和项目材料归档方案、项目账目完善方案的得10分,总分(满分100分)评审时间:评审专家:附件2上高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4年未完成部分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自行还田种植主体)主体名称:序号评分标准得分1粪肥处理场地(含沼液)(25分)①粪肥处理场地选址和布局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的得10分(以专家现场核实为准),(以租地合同、图纸和种植现场专家核实为准)2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现场与处理能力(20分):自行还田种植主体二选一①沼液处理,(以专家现场核实为准)沼液和堆沤肥二者不可同时申报3粪肥收集处理(20分):自行还田种植主体二选一①堆沤肥生产技术及运输、施用,(20分)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粪肥及原料检测合同的得5分,以上以专家现场核实为准4项目管理规范、粪肥及原料进出库、堆沤台账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10分)本项目有关的全部粪肥原料有完善进货记录且与上高县域内畜禽养殖企业签订合同的得10分,能提供合理的粪肥还田实施进度及保证措施、粪肥运输及施用方案、粪肥还田安全保障措施、项目材料完善、项目账目完善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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