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涉企规章文件专项工作要求,由我厅牵头拟定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2〕25号)文件,“四、保障措施”“(三)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中关于“研究疆内主机(车)企业扩大采购疆内生产零部件给予奖励的具体办法”文字内容,存在妨碍企业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方面问题,需整改和重新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人:徐永平⠂联系电话:0991-2801461电子邮件:zbgyc@xjeic.gov.cn附件:自治区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