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拟回收残膜260吨,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由于只有1家实施主体报名,不符合遴选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残膜加工企业积极申报并参与遴选,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集中审核并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遴选出1家残膜加工企业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申报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申报地点: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楼2楼220室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951-4038760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4月24日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要求加工残膜(吨)补贴资金(万元)拟建设内容2025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残膜加工)符合残膜加工条件的实施主体2605.2支持残膜加工企业对回收我市农用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每吨粒子(4吨残膜经加工后得1吨粒子)补贴800元,拟加工农用残膜260吨,生产塑料粒子65吨,每吨粒子补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