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申报第四批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设置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聘到省内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省内相关企业可以申报科技副总岗位,二、资格条件(一)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应为山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3.申报企业与有聘用意向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4.优先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镇相关产业开展科技服务,(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三、有关待遇(一)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相应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二)科技副总承担的科研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相应类别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填报《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申报人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申报书,《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在线A4纸打印1式1份,申报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一并报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汇总表(1式1份),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人才处吴玉祥4060103郭举4063347附件1:山西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wps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附件3: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附件4:第四批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汇总表.wps附件5:《关于印发〈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