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第二条资金来源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2025年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第三章申报、审核和拨付第八条申报项目为列入《2025年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名单》的温州永嘉教玩具跨境电商(直播)产业园、惠利玛鞋革电商选品中心等项目,第十条申请资金补助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一)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相关材料:2025年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信息表、项目资金投入明细表,第四章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和资金补助说明第十二条项目绩效考核赋分细则:(一)惠利玛电商选品中心项目绩效考核总分100分,服务企业不少于500家赋分16分,负责选品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赋分16分,(二)温州永嘉教玩具跨境电商(直播)产业园项目绩效考核总分100分,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项目建设目标各自赋分:1、搭建5人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2、建设跨境电商直播间10间以上、直播间、选品中心及办公区域及建设面积10000平方以上赋分10分,培训孵化企业数量60家以上赋分10分,第五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十五条该补助资金属于“区域+项目清单”资金,第十六条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第十七条任何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骗取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