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请各企业仔细对照文件相关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于5月12日前将附表及证明材料(各两份,见附件2)上报县住建局建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管理办法,联系方式:方碧君,0574-89387952,附件1:象建综〔2025〕6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附件2:象山县建筑业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doc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4月24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