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高企认办〔2025〕3号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请、认定机构审核、公示等程序,同意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更名后高企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特此公告,附件:附件江西省202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江西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5年3月21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