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吉财资环指〔2023〕168号)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蛟河市财政局,蛟河市民主路11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432-67250820,czjjjk@163.com,附件:2023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蛟河市财政局2025年1月10日附件:2023年省级林业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单位:元单位省级公益林面积金额(亩)总计金额蛟河市爱林林场2985410.00298540.00蛟河市池水林场1769210.00176920.00蛟河市天岗林场6913810.00691380.00蛟河市天南林场3581210.00358120.00合计15249610.001524960.00初审:李瑞复审:周笑春终审: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