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辖区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港口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所有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召开药品质量安全素质提升培训会议,本次会议围绕药品监管政策、从业人员职责及典型案例展开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该所工作人员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强调药店须确保经营资质合法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提前申请续期,处方药销售须配备注册执业药师,严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单体药店须查验供货资质并留存票据不少于5年,会议通报了本县域内某卫生室使用过期药品、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某药店非法渠道购药等近期典型案例,本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要求,为辖区药品经营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港口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