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补贴为单位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3年,2025年2-3月份对吸纳10名困难人员单位申请岗位补贴32000元,社会保险补贴17954.4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电话:69128327,附件:关于2025年2-3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及岗位补贴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