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消费券”发放活动,我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资质的“消费券”发放平台,不另外向“消费券”发放平台支付任何费用,二、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三、承办内容及要求本次“消费券”通过线上平台方式进行领取发放,发放平台需要根据要求完成“消费券”发放:(一)根据管理局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及具体发放细则,(四)“消费券”发放结束后提供“消费券”发放项目全程数据及《2025年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园区第二季度“消费券”发放情况报告》,(五)配合提供“消费券”审计有关材料,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四)关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五)发放“消费券”活动方案,(六)根据第四条相关要求提供平台介绍及各项佐证材料(如:团队能力、企业实力、本地化能力、发放平台系统demo或平台运行说明),综合能力、经验和服务等条件择优选择1家企业作为本次活动“消费券”发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