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受理肖永胜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诉求单位中山汇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到中山汇聚科技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一、公告文书:2502211033779714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二、受送达人:中山汇聚科技有限公司三、内容:肖永胜于2024年9月14日17时57分左右在受公司安排外出到开平市工作时,在开平大道碧桂园正门口被李某某驾驶的小车撞伤一事,于2025年2月21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联系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联系人:郑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23328660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2号305室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