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2024年第二批城镇困难群众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公示根据《南康区城镇贫困群众就业解困工作实施方案》(康城办字〔2018〕6号)、《关于调整城镇贫困群众就业交通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康城办字〔2020〕4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困难群众就业解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康就领办字〔202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南康区第二批城镇困难群众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符合申报条件5人,共计补助资金0.15万元由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其中:区内务工的有5人,补贴标准为300元/人,补助金额0.15万元,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有0人,补贴标准300元/人,补助金额0万元,外省务工有0人,补贴标准500元/人,补助金额0万元,可向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附件:2024年南康区第二批城镇贫困群众就业扶贫交通补贴公示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