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要求,经审核,拟向宿迁市聚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9016,附件:宿迁市市本级2024年度稳岗返还公示汇总表(第六批)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