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2025年“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榜单,二、揭榜方条件揭榜方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国内、国际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三)揭榜方为企业的,(四)揭榜方与需求方不得互相直接持股25%及以上,(二)需求方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揭榜单位按照榜单要求联合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但发布的技术攻关需求主要技术指标要在项目的考核指标中体现并在验收时可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其他可采信的佐证材料,(四)需求方应认真按照《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五)需求方应设1位项目总负责人,需求方支付给揭榜方的资金不低于预计资助金额的70%,五、申报材料(一)科技项目申报表,(六)需求方如近三年内有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政策兑现类不计),(七)需求方与揭榜方的合作协议,(十)需求方与揭榜方出具的科研伦理承诺书,六、项目申报方式需求方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填报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