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黑人社规〔2023〕7号)要求,为持续做好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遴选公示工作,市人社部门遵循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原则,按照征集、审核、公示、确定程序认定2025年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二)承担补贴性培训的线上平台应取得相关部门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备案认可,(三)补贴性培训项目应在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等经批准的职业(工种、专业)、等级范围内,授课教师配备、培训课时、参训人数、培训场地条件和实训设备等应满足对应职业(工种)《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指南包、课程包)》要求,参训人数、培训场地条件、实训设备应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或相近职业(工种)《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指南包、课程包)》确定,市属申请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报,县(市)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报,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评估,人社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培训机构名单,县(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公示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人社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