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奖补标准对新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20万元的分档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0万元的分档奖补,对新认定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分档奖补,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分档奖补,对新获评为国家、省、市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分档奖补,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分档奖补,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分档奖补,对新获评为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的分档奖补,(五)企业研发团队、研发总部奖补对获得国家统计部门赋予行业代码的企业内部组建研发团队给予分档奖补,三年内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2.奖励标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