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就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向社会遴选培训机构:(一)确定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以及教学管理经验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基本条件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2.具备较强的组织农民培训的能力和经验;3.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固定的培训场所和现代教学设备等培训实施条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5.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自觉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机构,请于2025年2月21日下午5:00前向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农科教结合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培训机构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连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