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广宁云吞产业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的公告(第二批)为进一步推动广宁云吞产业发展,2024年4月19日《关于推动广宁云吞产业创业带动就业奖补政策的公告》发布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范围在全国各地经营广宁云吞店铺,(二)补贴标准自《关于推动广宁云吞产业创业带动就业奖补政策的公告(第一批)》公布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经营广宁云吞店铺的创业者,按照以下指导项目实施申报:广宁云吞一类门店所在地区补助条件补助标准(元/㎡)补助上限广州,佛山(禅城、南海、顺德)使用“广宁云吞”公共品牌,按照《广宁云吞团体标准》生产400元/㎡75㎡(30000元/家)广宁云吞二类门店所在地区补助条件补助标准(元/㎡)补助上限广宁县外(除广州,佛山禅城、南海、顺德)使用“广宁云吞”公共品牌,对店铺正常经营3个月验收通过后发放50%的补贴,向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补贴申请,1.申请报名材料:(1)广宁云吞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报名表,2.项目验收材料:对于通过报名申请公示且开业正常运营3个月的外出经营广宁云吞的创业者:(1)广宁云吞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审批表、验收表,(三)申报须知1.新开办并使用广宁云吞公共品牌的店铺须在店面装修前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奖补项目报名申请,2.新开办并使用广宁云吞公共品牌的店铺须在报名公示发布后4个月内正式投入运营,四、咨询电话及地址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8—8618000材料报送地址: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培训教育股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