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另按实际技改设备投入投资额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县级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年纳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电商平台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纳入县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首次申报未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新认定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省级“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项目申报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认定为“宜昌老字号”品牌且纳入统计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