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节能技术(设备)的应用(改造)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企业,二、奖补标准根据《奉化区推进制造业绿色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22〕51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三、申报要求(一)申报资料1.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具备推广节能产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证书,(二)补充说明1.对于节能设备融资租赁项目,租赁期满剩余部分根据企业申请再一次性予以补助,租赁期满企业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2.节能技术(产品)项目均为新购置一手设备,(三)申报流程申报企业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进行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奉化区节能技术(产品)应用项目申请表》,享受单独约定扶持政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