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部):为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催生跨越发展新动能,依据《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省发展改革委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八批)申报工作,三、申报条件本次通过昆明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的工程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云南省产业相关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四、工作安排(一)申报安排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部)审核汇总,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部)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严格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附件1)和本申报通知要求审核各申报单位材料,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部)审核同意后,各申报单位请按照真实性承诺函、申请表、申请报告、附件的顺序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以“云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XX单位”命名,未经属地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部)审核同意或逾期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按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云发改高技规〔2020〕2号,附件:1.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2025年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3.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4.202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联系人及电话:李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