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省地球物理勘查院提交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1月24日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序号单位名称申请资质类别申请资质等级审查结果备注1广东省地球物理勘查院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通过变更单位名称、住所附件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变更单位名称、住所)单位名称广东省地球物理勘查院原单位名称广东省化工地质勘查院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7号之五原住所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24号宾馆新村二幢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等级甲级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所属行政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7327441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