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屈家岭管理区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屈政办发(2024)2号)等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快落地、快建设,特制定《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补充条款》,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10日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补充条款(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屈家岭管理区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屈政办发〔2024〕2号),推进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制定以下补充条款:一、成立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议,下同)的重要决策(如方案变更、主体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投资或规模的改变等情形)由项目单位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送领导小组审议,管理区分管领导、项目单位和相关国企要共同组建项目工作专班,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重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项目部,项目集中建设合同签订后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项目单位委托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后,由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屈家岭管理区区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屈政办发〔2024〕2号)中相关表述与本文不一致的,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