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金运作管理架构富阳区产业基金的运作管理架构包括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业务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出资人,区委常委会负责拟投金额2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负责孵化基金拟投金额1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决策,负责创新基金、并购基金拟投金额3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决策,负责审议拟投金额2亿元以上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负责拟投金额3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子基金、专项子基金项目投资决策,负责创新基金、并购基金拟投金额3000万元(含)以下项目投资决策,项目主管部门决策并报基金办(国资办)备案后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决策并报基金办(国资办)备案后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决策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决策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决策并报基金办(国资办)备案后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投资,产业集团向基金办(国资办)上报相关领域基金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资金使用、股东变更、基金退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