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闽委振兴组[2023]4号)要求,2023-2027年,每年全省通报表扬一批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请乡镇根据优秀“新农人”条件各推荐一名到县局,县局审核后在择优上报,请于2025年4月14日将《福建新农人申报表》扫描件和电子档发送邮箱phxczxj@qq.com,联系:陈毅斌5263115附件:1.优秀“新农人”条件2.福建省优秀“新农人”申报表平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