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和工信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智能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函》(工通装函〔2025〕97号)部署,按照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5〕123号)要求,决定开展株洲市2025年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的企业应为市内注册、经营,(六)企业应已完成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https://im.smehn.cn/home/index.aspx)信息填报,企业应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二、申报程序(一)项目主体单位严格按照《株洲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2025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所在辖区工信部门,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zzgxzbk@163.com(二)申报主体应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4)编制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的视频文件,(四)已获评202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2022-2024年“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22-2023年“株洲市智能制造标杆中小企业”的企业,仍需按照程序填报《湖南省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1),(五)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王思思28681031附件:1.湖南省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2.XX县市区基础级智能工厂清单3.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4.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点击下载附件1-4)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