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促进充分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就业见习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株人社发〔2024〕1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株洲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株人社发〔2022〕8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30元)、《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株洲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株人社发〔2024〕10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留用补贴,补贴标准为2024年1月至8月每人每月386元、2024年9月至12月每人每月420元,现对2024年度就业见习留用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就业见习单位3个、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留用46人,拨付资金合计伍万伍仟零叁拾陆元整(¥55036.00),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监督受理电话:0731-2858082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1-28580120(区就业服务中心)附件1:芦淞区2024年度就业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情况附件2:芦淞区2024年度就业见习留用补贴花名册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