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大学生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20〕60号)、《关于常态化开展人才购(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23〕30号)、《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海人社〔2023〕70号)及《印发<关于落实“潮城英才”计划人才奖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社〔2023〕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大学生留用奖励、大学生晋升补贴、紧缺人才社保补贴、紧缺人才工作补贴及博士后资助拟发放名单,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期间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人才购房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7222080,89232822,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413室,附件:2025年2季度人才奖励拟发放名单[附件下载]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