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任务新建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2个,其中包括设施和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各1个,二、补助标准1.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每个补助50万元,2.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内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含田间道路),三、补助环节及资金使用要求1.示范园区要设立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标牌,2.扶持资金补助内容具体如下(项目实施主体可根据自身基础和需求选择一项或多项内容,补助涉及设备、系统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内容中具体提及到的机械化、数字化设备),(1)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①小型园艺机械购置(享受过农机补贴的园艺机械不在补助范围,包括水肥一体机、管道器材等,补助资金不低于总补助资金的70%,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20%)②智能操控或远程操控系统设备配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30%,包括水肥一体机、管道器材等,补助资金不低于总补助资金的70%,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40%)物联网控制系统、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