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附件:河南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3月24日附件河南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事业发展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事业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管理,(四)组织指导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七条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及预算执行管理等,(四)负责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管理,事业发展资金应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第六章绩效管理第二十条省自然资源厅在申报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时应同步设置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省自然资源厅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省自然资源厅应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适时对事业发展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在省自然资源厅绩效评价基础上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