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力度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26号)文件精神,2025年一季度,我中心累计发放社保补贴人数8人,补贴金额共计1.52万元,现将享受此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2025年一季度宜春市市本级社保补贴发放存在异议,请致电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和监测预警科(电话号码:3220500),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4月15日附件:2025年一季度宜春市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