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稻谷补贴申报工作的函》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镇2025年稻谷(早稻)生产补贴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申报稻谷(早稻)生产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2025年在我镇范围内合法的耕地种植水稻(早稻)10亩及以上且自愿申报的生产者(包括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2025年5月18日前向所在种植地村委申报,逾期不受理补贴申请,按实际种植水稻如实申报,包括租地种植、代耕种植面积,将取消连续2年补贴资格,户主身份证、信用社存折(银行卡)复印件,种植涉及农户(含本户、代耕、租赁)的土地确权证复印件、申报表、地块清单,其(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需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租地合同复印件、农资采购凭证、社员分配档案复印件和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及村委证明,请各农户及时到村委领取申报表填报,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18日前交回村委,大洲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1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