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实施意见》(厦海委办〔2023〕16号)、《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厦海委人才〔2023〕1号)和《海沧区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津贴办事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第4期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津贴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本期共有9名青年科技人才符合工作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对应标准的工作津贴,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投诉电话:0592-6896226附件:海沧区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第4期)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