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本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财务中介机构需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通知》(附件2)要求,提供《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提供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8.变更年度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需备案赋码),10.变更年度上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需备案赋码),申报书封皮统一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核实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联系人:罗长玲王童玲石铁铸联系电话:0311-86259370电子邮箱:hbsgxtgxc@163.com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3.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4.××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5.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联系人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