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流企业: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3号)和《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物办〔2021〕6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所需材料》(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并按序排版扫描后发送至XMWL2002@SINA.CN,同时书面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邮寄至受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含边缝骑缝章),一式两份,二、申请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5月28日,三、受理单位1.受理单位: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物流与行业协调处,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楼2417室,3.联系人:林景贤,联系电话:0592-2852933,附件:1.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申报所需材料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4月16日。